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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游”伤人负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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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梦游”伤人负刑事责任吗? 深夜里“梦游”者可能会不由自主地从床上突然爬起来,从事多种活动,结束后,再自行回到床上,继续睡觉,醒来后一无所知。那么,如果“梦游”者在

“梦游”伤人负刑事责任吗?

深夜里“梦游”者可能会不由自主地从床上突然爬起来,从事多种活动,结束后,再自行回到床上,继续睡觉,醒来后一无所知。那么,如果“梦游”者在“梦游”期间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真假“梦游”疑云

案例一 借宿好友家,“梦游”将好友砍伤

2014年初,某县一男子梁军借住在其好友王亮家中。白天王亮外出工作,梁军则四处找工作,晚上二人一块看看电视、打打游戏,倒也一直相安无事。

一天凌晨,陷入“梦游”状态的梁军忽然从床上挺身而起,走到厨房拿起菜刀向王亮走去。正酣睡的王亮对此毫无察觉,梁军挥刀砍伤了王亮的前胸和臂膀,王亮惊醒后与其扭打在一起,并最终夺下了梁军手中的菜刀。经鉴定,王亮构成重伤二级,梁军则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二 “梦游”将邻居打伤

一天晚上,尚某持棍棒将邻居刘某打伤。事后尚某称自己当时“梦游”,稀里糊涂就到了邻居家,具体怎么回事儿已经记不清了。

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案例一

经省、市两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梁军为病理性精神疾患,实施作案行为时的精神状态诊断为睡行症(俗称梦游症),案发时丧失辨认能力,警方依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对梁军解除刑事拘留并予以释放。

案例二

经调查,尚某因与刘某有矛盾,谎称“梦游”而实施伤人行为。本案中,尚某谎称其处于“梦游”状态,将刘某砍死,但实际上尚某的危害行为是在其意识支配下进行的,具有杀人的故意。所以,尚某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梦游”伤人,行为人“梦游”时属于非清醒的状态,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不具有主观的自制力,对其危害结果不存在希望或放任,也不存在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所以,不能认定其构成犯罪的主观方面。因此,“梦游”伤人不负刑事责任。但如果假借“梦游”之名伤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真的是“梦游”,需要经法定程序严格予以确认,如果确属“梦游”实施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实施危害行为却妄图假称“梦游”脱罪,终究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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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 阿荣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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