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执业药师可以参加职称评审啦
河南省执业药师可以参加职称评审啦
2月23日,河南省2022年度药学类(非医疗机构)高级职称评审结果进入公示程序,3名来自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执业药师通过了副高级职称评审。这是我省首次将工作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一线的执业药师纳入药学类高级职称评审范围,为我省执业药师的专业水平、技术能力提升进一步拓展了空间。
2月16日,我省开展2022年度药学类(非医疗机构)高级职称评审
执业药师是直接面向群众,站在药品安全第一线,工作在药品科研、生产、流通、检验评价各环节中的药学技术人员。长期以来,受岗位和职业限制,这部分技术人员一直未能纳入高级专业技术评审范围。我省这一举措在全国率先落实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六章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新设立的河南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与时俱进,较好地顺应了执业药师发展与药品监管工作的实际,打破了执业药师专业技术职称成长天花板,采用人才激励政策,激发执业药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执业药师专业素质,促进我省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发展,提高执业药师社会地位,推动执业药师队伍真正发挥百姓“安全用药守门人”的作用,为我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人才支撑。
本次评审共有7名药品生产企业和检验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执业药师作为中级职称申报高一级职称,按照评审标准对基本业绩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共4名执业药师通过资格审查,经过专家评审与现场答辩,3名来自药品生产企业的执业药师取得了副高级职称。